榆中个人商标续展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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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个人商标续展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甘肃祥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8 08:57:21

什么网站可以查询商标?商标查询方法怎么样?今天知识产权为您讲解!

一、什么网站可以查询商标?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或者查询兰州商标注册信息的网站目前只有一个唯一一个,那就是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也许你会陆续的看到很多商标查询软件,其实也是调用中国商标网数字库里边的数据来进行查询的。

二、中国商标网网上查询方法怎么样?中国商标网网上查询方法如下:打开中国商标网,近似查询,填写信息,输入商标名称,点击查询。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兰州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许多创业者初期并不了解公司注册商标的流程,现在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讲公司注册商标具体流程。

公司注册商标流程分为3步

第一步:确定申请商标资质:

1、公司名义:清晰的商标标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书、委托书。

2、个人名义:清晰的商标标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委托书。

第二步:查询,提高商标成功率,现在注册商标近似几率非常高,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

第三步:申请注册。

首先兰州商标注册递交10个月的时候,收到驳回通知书,不要着急,驳回可以分为二种情况,第一种全部驳回,第二种部分驳回,如果驳回的不是我们生产的主要产品,那么医院不大,如果是的话,根据驳回意见看要不要做复审,复审的几率有多大,且不能盲目的做复审。在商标注册的10个月后,完成了初步审查,有些商标就会部分驳回,或者全部驳回。如果驳回,商标有一定的重要性,那么就会有很多人去做商标复审了。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②《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③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④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⑤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⑥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代理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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